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7月2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蔡达先生委托董事谭周兴先生、独立董事唐崇银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载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55亿元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
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本为3亿元,公司持股51%;2008年10月,绿洲公司其他股东退出并变更为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变更后绿洲公司股东为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不变。绿洲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建设年产30万吨离子膜法烧碱生产装置项目”和“采用先进技术建设年产32万吨聚氯乙烯生产装置项目” 两项目总投资30.82亿元(含外汇4125万美元)。目前,项目前期工作不断推进,已取得所有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及项目用地土地证,项目主体设备已开始招标采购。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9〕27号文《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烧碱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前述拟投资的两项目总投资为30.82亿元,按规定项目资本金应为9.25亿元。在绿洲公司组建初期,出于项目建设工期较长和不占用各股东大量资金的考虑,暂定绿洲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以后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按股比逐步注入资本金。目前,随着征地和设备采购的工作的陆续开展,原有注册资本已不能满足需要,为进一步推动项目进程,绿洲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至8亿元,我公司按股比51%增资,需增资2.55亿元。
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唐崇银先生反对的理由:1、总体经济环境并未改善,行业背景仍低迷;2、企业财务状况较差,无法保证投资的再融资能力,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正在恶化;3、负债融资增大企业的风险水平,危及股份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开始时间:2009年8月11日(周二)上午9时30分
3.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7日
4.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南建路2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9年8月7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对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55亿元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8月10日(9:00-11:30,14:00-16:3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8月10日下午16:30时前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南建路26号公司证券部登记
3.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四)其他事项:
1.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 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人:戴小姐 李先生
3.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建路26号。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