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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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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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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于2009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7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吉小安先生因出差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明确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和规模不断增加,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盈利模式、发展策略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内容。

    《公司发展战略》附后。本发展战略旨在阐述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发展的思路,能否实现受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任何现在和潜在的合作对方能够达成的合作安排的影响,如本发展战略的内容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的监管有冲突、或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公司可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修改为: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将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技术,以资本经营为核心,以投资于可持续提供收入之房地产为主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开展多角化经营,确保股东的最大权益。

    公司主要投资于可持续提供收入的已完成开发的房地产,而该等房地产主要是用作零售或以零售为主的商业用途。公司亦可投资于将用作零售或以零售为主的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经营过程中,应确保公司的借贷负债不得超过公司资产总值的百分之六十。”

    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销售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银饰品、花卉、家具、日用杂品、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传真机、移动电话、寻呼机及配件、饮食炊事机械、制冷空调设备、劳保用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民用建材;仓储、洗衣、劳务服务;摄影、彩扩、打字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连锁店经营管理;家居装饰;出租商业设施;日用品修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培训;资产经营;零售:包装食品、副食品、粮食(限零售)、饲料、烟、内销黄金饰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邮购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音像制品、汽车配件、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配件、健身器材设施(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美发、复印、健身服务、电子游艺、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房地产租赁(承租、转租、分租等形式);维护、维修、翻新等工作;物业管理和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培训;经营场地租赁;商业设施租赁。”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七段“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应分配给该股东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的内容删除,第一百三十二条的其余内容不变。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修改为:

    “在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时,公司应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每年应至少有一次股利分配,并且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九十。

    公司可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最近一期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应分配给该股东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5日

    附件: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未来5年的战略发展目标确立为:通过自建(购买)、租赁、受托管理的经营模式,成为中国社区型购物中心专业开发和经营管理的领导者,实现向商业地产领域做大做强的飞跃式发展。

    公司每年拟将当年未分配利润的90%用于分配,从而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及可持续的中长期回报。中长期来看,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有望成为具备较高分红收益率、典型受益于物业升值的价值型公司。

    为实现以上目标,公司将持续提升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水平、在适当时机引入国际化合作、控制项目开发风险和负债率水平,确保公司资产价值和业绩的稳步提升。

    一、购物中心取得方式和盈利模式

    社区型购物中心是以家庭消费为主导的业态组合连带服务配套设施,以其便利性和商品、服务的丰富性著称,在国内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定位于社区购物中心的专业开发和经营管理公司,将通过自建(购买)、租赁、受托管理三种途径获得购物中心资源,并通过经营管理获得管理费和租金收益。

    凭借专业化职业团队、北京华联集团的支持,公司在获取店铺资源及租户资源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目前,公司已拥有7家购物中心的物业,通过租赁形式经营管理6家购物中心。上述13家物业的7家已经开业、6家在建,合计面积40.66万平方米。

    二、发展策略

    1、重点发展区域和规划

    公司将以北京地区为主要发展区域,大力发展社区购物中心;此外,对于合肥、沈阳、成都、南京等重点地区,在资金、管理、投资收益有明确保障的前提下作进一步拓展。

    公司重点发展这些区域的原因在于:对这些区域经济、消费特征了解深入,同时历史上集团公司或其参股公司均有业务运营,因此在这些区域的扩张风险较小,同时容易达成规模效应。

    今后几年,公司将致力于在进入区域成为市场的领先者,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成为国内社区购物中心的领导者。

    2、投资项目的选择和风险控制

    在项目选择上,公司今后将主要投资于已经开业、已完工即将开业的项目,从而避免开发风险,注重投资回报。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从项目选择、评估、物业设计、招商到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团队,在拿地成本、物业定位、租户资源掌控等方面均有很好的风险控制。

    公司以10%的投资回报率作为项目评估的重要标准,在保证投资收益的同时还会兼顾物业未来的升值空间。

    3、潜在项目的培育

    公司计划在时机成熟时,投资设立一家购物中心物业开发公司,该开发公司由国际、亚洲购物中心管理专家来管理。

    公司持股比例计划不超过20%,并获得该公司开发项目的优先购买权,从而解决公司的后续项目保障。

    公司与具备高购物中心开发资质的公司合作有望从物业开发初期就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而使物业结构更加合理,定位更加清晰,实现商业物业投资的低风险、高回报。

    4、国际化合作

    公司计划引进一家具有丰富的国际、亚洲购物中心管理经验的公司,进行全面合作,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人才梯队。

    事实上,成功的购物中心经营不仅需要良好的物业资源,也需要出众的商业管理和运营能力。通过国际化合作,公司有望打造出适合中国国情、受消费者欢迎的购物中心,不断提升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三、重大保障措施

    1、负债率的控制

    公司将有息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作为风险控制目标之一——通过这一限制,公司将会有效平衡发展速度和资金保障,切实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回报。

    2、分红比率的设定

    公司承诺将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回报,拟将当年未分配利润的90%用于分配。

    中长期来看,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有望成为具备较高分红收益率、典型受益于物业升值的价值型公司。

    四、项目投资资金保障

    目前,公司拥有净资产约15亿元(未审计数),同时有较多项目储备和资产基础,可以借此通过:发行公司债、银行借款、出售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来募集所需资金。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七月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2009年8月10日上午10:00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3日(星期一)

    ●重大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决定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凡在2009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明确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的提案内容分别详见2009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及第三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b、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c、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d、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6) 出席本次会议的前述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9年8月6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17层本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传真:010-88337937

    联 系 人:周剑军 邹铁伦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人员按时参加,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仅供参考,股东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明确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х”。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委托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