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7月24日发现在“中国经济周刊”上刊登了题为“湖南省农业厅厅长程海波被‘带走调查’”的文章,并提及了我公司前任董事长梁宋模接受调查和金健置业股权转让事宜。对此,公司经查阅相关资料,特作出如下说明:
1、2001年7月20日,我公司与长沙祥泰实业公司(以下称“长沙祥泰”)共同投资组建“湖南金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金健置业”),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我公司持有注册资本的80%,长沙祥泰持有注册资本的20%。金健置业成立后由长沙祥泰实行承包经营,向我公司支付固定回报,实施常德市城区旧城改造,开发金钻广场项目。截止2003年12月,我公司先后向该项目累计投资货币资金8500万元,并为金健置业提供1.3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2003年8月29日,为了解决我公司为金健置业担保的规范性问题和投资资金的风险性问题,我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所持金健置业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自然人曾荣,转让价格为12007.5万元。转让价格为四个部分:一是我公司投入的货币资金8500万元,二是获取的回报3000万元,三是部分往来利息437.35万元,四是其他项目70.15万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我公司已经全额收到上述款项,其中:2003年4月收到现金1200万元,2003年12月收到金色晓岛商业用地231.83亩,抵偿8100万元(该宗商业用地评估价为8434.46万元),2005年12月收到金健置业所属金色华庭商业门面3729.72平方米,抵偿2707.5万元。
2、2009年7月22日,接湖南省纪委电话通报,我公司前任董事长梁宋模在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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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