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123,50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7月2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所持其余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股份。
200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
1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井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履行了该承诺 |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123,50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7月29日。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1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3,500,000 | 123,500,000 | 100% | 240% | 52.55% | 57,000,000 |
合 计 | 123,500,000 | 123,500,000 | 100% | 240% | 52.55% | 57,000,000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23,502,100 | 52.55 | 123,500,000 | 2,100 | 0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23,500,000 | 52.55 | 123,500,000 | 0 | 0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7、内部职工股 | |||||
8、高管股份 | 2,100 | 0 | 0 | 2,100 | 0 |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23,502,100 | 52.55 | 123,500,000 | 2,100 | 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11,497,900 | 47.45 | 123,500,000 | 234,997,900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51,497,900 | 21.91 | 123,500,000 | 174,997,900 | 74.4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60,000,000 | 25.53 | 0 | 60,000,000 | 25.53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11,497,900 | 47.45 | 123,500,000 | 234,997,900 | 100 |
三、股份总数 | 235,000,000 | 100 | 123,500,000 | 235,000,000 | 100 |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1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7,000,000 | 62.55 | 23,500,000 | 10 | 123,500,000 | 52.55 | 无 |
合计 | 147,000,000 | 62.55 | 23,500,000 | 10 | 123,500,000 | 52.55 | 无 |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 |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 |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2007年6月27日 | 1 | 11,750,000 | 5 |
2 | 2008年7月18日 | 1 | 11,750,000 | 5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至2009年7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古井集团所持有的限售股份123,500,000股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古井集团在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并同时做出承诺如下: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本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