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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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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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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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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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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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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09-025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7日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副董事长楼为华先生主持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563,166,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彭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63,166,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关于彭雪峰先生独董年度津贴人民币10万元(税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63,166,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63,166,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为子公司天津富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63,166,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永先生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