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煤炭长期供需合作协议的公告
2009年07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近日本公司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煤炭长期供需合作协议。
一、数量
上述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向深圳能源销售商品煤2,750万吨,其中2009年450万吨,2010年450万吨,2011年450万吨,2012年650万吨,2013年750万吨。双方可以根据生产和需求情况在±10%的范围内调整每年销售数量,并在实际执行中均衡兑现,全年总兑现率不低于年度合同量的95%。
二、价格
上述合作协议约定煤炭销售价格实行年度定价。每年协议价格可以在上一年度价格的一定幅度内进行调整。
三、年度议定程序
每年12月底之前双方协商签订年度合同,以确定下一年度煤炭供应数量及价格。
四、特别提示
本公司此前已经与深圳能源就2009年煤炭销售数量和年度价格等事宜签订了2009年度合同。上述合作协议约定的2009年销售量是对2009年度合同约定的煤炭销售量的重述。本公司2009年煤炭国内长约销售合同签订情况请详见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0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