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分别为:孙 峰、薛 贵、崔晓东、章 顗、陆海民、王三太、聂 影、荣幸华、陈立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1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