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10个月后,四川长虹获准将于本周五发行30亿元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这也是今年国内证券市场首例上市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
根据四川长虹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司发行的30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申购单位为每手10张,发行数量为300万手,每手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得公司派发的191份认股权证,公司总计将派发认股权证5.73亿份。其中,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期限为6年,从2009年7月31日到2015年7月30日,票面利率询价区间0.80%-2.00%,派发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自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行权期间是认股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行权比例为1:1,初始行权价格为5.23元/股,略高于公司7月24日收盘价5.20元/股。预计所派发的认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此次公司发行的债券金额。
按照相关安排,四川长虹本次30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规模的80%,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份数乘以1.264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公司控股股东长虹集团在本次发行前已承诺将参与行使优先认购权。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将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50%:50%。其中,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本次四川长虹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授予四川长虹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长虹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川长虹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的资金30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PDP显示屏及模组项目,5亿元用于数字电视项目,1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另外,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四川长虹拟将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股权证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财务数据显示,最近三年,四川长虹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5,731.81万元、2,291,438.58万元、2,764,682.29万元,分别增长24.54%、22.16%、20.65%。主营业务构成中传统的电视、空调的比重逐渐下降,新兴的手机、冰箱、IT分销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逐渐提升,公司综合毛利率保持稳定。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四川长虹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89.87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25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