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4,367,637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8月5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6月1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7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2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如果公司2006-2007年经营业绩出现如下情况,将追加对价安排一次(追加对价安排仅限一次,执行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若2006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则启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条款:
①公司2006年实现的净利润与2005年相比,增长率低于80%,即2006年净利润未达到15,822,710.41元,以上净利润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准;
②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若2006年公司经营业绩符合上述追加对价安排的情形,则追加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对公司2007年经营业绩不构成约束力。
(2)若2007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则启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条款:
①公司2007年实现的净利润与2005年相比,复合增长率低于80%,即2007年净利润未达到28,480,878.73元,以上净利润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准;
②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条款启动时,公司将在上述条款启动当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发布关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权登记日公告,公司将以资本公积金向上述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股本总数为22,659,901股(该转增股本数相当于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51,066,007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1.5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0.58股的对价)。
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0,610,210.86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32,378,283.29元,已经完全实现了股改时做出的业绩承诺。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六十个月内,在相关规定允许承诺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时,如果通过上述方式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50元。在哈高科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
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上述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的流通股不受上述限制。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限售流通股股东没有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是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10,493,9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59%)全部转让给了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2009年3月25日,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6,126,356股上市流通,该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比例由30.59%降至20.59%。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认为:截止本核查意见书签署之日,哈高科限售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哈高科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4,367,63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09年8月5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4,367,637 | 20.59% | 74,367,637 | 0 |
合计 | 74,367,637 | 20.59% | 74,367,637 | 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七、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第一批解禁的限售流通股36,126,356股已于2009年3月25日上市流通。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0 | 0 | 0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74,367,637 | -74,367,637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74,367,637 | -74,367,637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286,895,928 | +74,367,637 | 361,263,565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86,895,928 | +74,367,637 | 361,263,565 | |
股份总数 | 361,263,565 | 0 | 361,263,565 |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