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现就本计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代码:540006)
三、办理场所
自2009年7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直销机构(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等代销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 已开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自2009年7月30日起,本计划的申请开始受理,本计划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200元,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九、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十、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二、业务咨询
欢迎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9998)咨询有关本计划的详细情况,也可拨打其他代销机构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做出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本基金的具体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销售机构办理本计划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届时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9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2009年7月2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盐湖钾肥(股票代码000792)复牌, 7月28日盐湖钾肥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09年7月2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盐湖钾肥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9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