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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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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股票代码:600316 公告编号:临2009-00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和关联方洪都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2、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7月29日在公司科技大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8人,分别是:吴方辉、陶国飞、陈文浩、王滨滨、喻乐平、尹鸿山、蔺春林、章卫东。谢根华、闫灵喜、曾文、吴志军董事因公不能出席会议,谢根华、曾文董事已委托吴方辉董事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吴志军已委托章卫东董事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闫灵喜董事因公缺席本次会议。参加会议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方辉主持。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已于2006 年9月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股权分置的历史问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检查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和关联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吴方辉、谢根华、陶国飞、王滨滨、曾文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和关联方洪都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0,6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航科工拟以2.5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洪都公司拟以不超过5.5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中航科工、洪都公司将合计持有洪都航空不低于50%的股份,剩余部分股票将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09年7月30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23.7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1收购洪都公司飞机业务及相关资产约55,000
    2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78,905
    3国外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30,395
    4喷气式高端公务机研制项目32,875
    5N5B型农林多用途飞机批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13,645
    6国内航空产品协作生产技术改造项目4,950
    7新初级教练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4,100
    8提高通用航空营运能力技术改造项目4,996
    9特设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4,950
    10理化计量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4,585
    11补充流动资金16,000
     合计约250,401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原则上不超过250,401万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及关联方洪都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同日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事项 (一)、(八)涉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方辉、谢根华、陶国飞、王滨滨、曾文对上述议案事项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原则上不超过250,401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一)收购洪都公司飞机业务及相关资产

    本次拟收购的洪都公司飞机业务及相关资产主要包括:机电国际分公司、工装工具分公司、标准件分公司、飞机装配设备、飞机飞行试验设施、飞机研发试验资产、昌南工业园等与飞机业务相关的资产。

    上述飞机业务相关资产的范围及评估价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是公司为了进行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是先进的新一代喷气式超音速高级教练机,是为了满足培养第三代战斗机飞行员的需要而研制。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78,905万元(含3,930 万美元),建设期3年,第4年投产,并于第6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达产后形成年产10架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的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100,000万元,增量税后利润13,634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国外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技术改造主要解决影响转包生产的瓶颈问题,同时在关键设备选型方面,适当考虑兼顾后续可能承接的大型飞机转包项目的需要。通过本次转包生产技术改造,能带动公司的生产、管理以及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为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30,395万元(含2,045.73万美元),建设期为3年,第4年投产,并于第7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34,834万元,增量税后利润3,849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喷气式高端公务机研制项目

    本项目主要承担新型喷气式高端公务机的研制和开发工作。公务机作为通用飞机中的高端产品,在通用飞机国际市场上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而我国通用航空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增长,越来越多的高端群体不再满足于公共航空运输,而对于更为舒适、迅捷、安全、私密的公务机需求迅速增大。和世界航空运输业格局一样,中国的航空运输也必将呈现干线机、支线机和公务机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局面。本项目计划研制的新型公务机由于大量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及新技术,使之在自身重量、寿命、飞行高度和航程等方面能保持对当前市场同类产品的较大优势。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446,372万元,其中32,875万元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解决,余下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项目建设期为6年,第7年投产,并于第11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预计本项目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750,360万元,可实现年增量利润总额102,661万元,年增量税后利润87,262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N5B型农林多用途飞机批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主要承担N5B型农林多用途飞机的转批生产任务,生产纲领为年产整机30架份。本次技术改造主要是根据公司N5系列型号飞机的生产现状,对关键生产设备进行必需的补充和更新,使公司的飞机生产技术装备能适应N5B型飞机批量生产需要。

    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 13,645万元(含 1,066万美元),建设期为2 年,第3年投产,并于第5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15,000万元,增量税后利润912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国内航空产品协作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所承担的产品系国内各主机厂生产的各型飞机的零部件协作加工产品。本次技术改造主要解决影响航空产品协作生产中的瓶颈问题,同时在设备选型方面,兼顾考虑公司自有产品加工的需要,建设内容主要是购买生产用工艺设备。

    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4,950万元(含 460 万美元),建设期为 2 年,第3年投产,并于第5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14,500万元,增量税后利润1,034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新初级教练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总目标定位在“提高新研产品试验验证能力”的主方向上,不盲目求大、求全,强调突出重点和关键,做到实用,能真正解决新初级教练机研制中的实际问题。

    该项目建设投资预计4,100万元(含240.80万美元),将解决公司新初级教练机的研制瓶颈,进一步提高公司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为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提高通用航空营运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为公司控股的江西长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新配置2架Y12型飞机以及部分与之配套机场设备、新建建筑面积约1,750平方米的通航综合办公楼。通过项目的实施,企业将具备承接高附加值运营项目的通航营运能力,能满足江西省及周边地区对通航服务项目的需求,对推动通航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4,996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第2年投入运营。正常运营当年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2,400万元,新增税后利润607万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特设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通过本次与飞机批生产配套的基础条件补充建设,不仅使公司具备了完成飞机批生产任务所需配套的特设测试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也使公司特设测试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这对于提高我国教练机、通用飞机设备系统的研制水平和开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投资预计4950万元(含11万美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理化计量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通过本次与飞机批生产配套的基础条件补充建设,不仅使公司提高完成飞机批生产任务所需配套的理化计量测试技术水平和能力,使产品质量得到可靠保障,同时也使公司理化计量测试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解决公司测试设备、设施,数字化程度与当前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同时对于提高我国教练机、通用飞机设备系统的研制水平和开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投资预计4,585万元(含455.55万美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自2000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融资后,到目前为止没有再进行过股权融资,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自身盈利和银行贷款。

    目前公司业务发展不仅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提升装备、设施技术水平,并且公司所从事的飞机制造业务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维持正常运营,公司未来生产制造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需要相应的流通资金来维持日常运营。因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通过本次定向增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6,000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八)事项,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一)、(八)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股份认购及资产购买等协议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与中航科工之间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洪都公司之间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资产购买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吴方辉、谢根华、陶国飞、王滨滨、曾文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协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才能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的内容详见同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吴方辉、谢根华、陶国飞、王滨滨、曾文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中航科工及关联方洪都公司免于发出收购的议案》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中航科工及其关联方洪都公司继续增持公司的股份并因此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项下的要约收购义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中航科工及关联方洪都公司免于发出要约,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批准后,中航科工和洪都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方可实施。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申请豁免信息披露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涉及军品生产,信息披露中涉及国家利益和军事秘密的相关信息,董事会提议公司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出涉及国家利益和军事秘密的相关信息披露豁免申请。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事宜。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4、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拟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更工商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资产尚未经过审计和评估,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审计和评估结果将在发行预案补充公告予以披露。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的日期尚不确定,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待公司非公开发行条件成熟后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授权总经理班子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股票代码:600316 公告编号:临2009-01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洪都航空”、“公司”)拟向包括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科工”)、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洪都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00万股股份。其中,控股股东中航科工拟以2.5亿元现金、洪都公司拟以不超过5.5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收购洪都公司飞机业务及相关资产约55,000
    2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78,905
    3国外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30,395
    4喷气式高端公务机研制项目32,875
    5N5B型农林多用途飞机批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13,645
    6国内航空产品协作生产技术改造项目4,950
    7新初级教练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技术改造项目4,100
    8提高通用航空营运能力技术改造项目4,996
    9特设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4,950
    10理化计量基础条件补充建设技术改造项目4,585
    11补充流动资金16,000
     合计约250,401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原则上不超过250,401万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公司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收购洪都公司飞机业务及相关资产

    本次拟收购资产为洪都公司的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等飞机业务及相关资产,主要包含洪都公司下属机电国际分公司、工装工具分公司、标准件分公司、飞机装配设备、飞机飞行试验设施、飞机研发试验资产、昌南工业园资产等。通过本次收购,洪都公司的飞机业务相关资产基本进入上市公司,公司的研发制造产业链将得以更加完善。

    收购上述资产后,洪都公司的飞机业务及相关资产基本进入洪都航空,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飞机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产业链,公司 “研发——试造(机体、工装、配套、总装、试飞)——批产”整个飞机研发制造产业链将更加完备,从而进一步实现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同时公司的飞机产品线将更加的丰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L15高级教练机于2006年实现首飞,目前正处于反复平台试飞接近设计定型实现批产阶段,并已于多次国际航展中展出亮相,已引起国际客户广泛关注。

    (二)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是公司为了进行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批生产能力建设而进行的技术改造。世界上大多数现役的高级教练机并不能满足第三代战斗机飞行员的训练要求,L15型高级教练机是先进的新一代喷气式超音速高级教练机,是为了满足培养第三代战斗机飞行员的需要而研制,它既能够满足第三代战斗机飞行员的训练要求而且还能兼顾第二代战斗机及其改型机的训练。各型号飞机已经过各种地面测试和试验,于2006年3月13日首飞成功,并于2008年11月珠海航展进行了飞行表演。

    该项目重点解决公司未来主要产品之一的L15型高级教练机产品加工及检测能力的不足以及生产辅助面积和售后服务面积不足的瓶颈问题,保证关键工艺和工序设备的先进性,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满足产品生产规模的要求。为此新增各种工艺设备123台(套)(其中进口设备43台),新建厂房面积51,510平方米,形成年产10架出口型L15高级教练机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78,905万元(含3930 万美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936.50万元,设备购置费52,179.47万元,设备安装费550.54万元, 工程其他费用3,393.37万元,预备费用5,844.79万元。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4年投产,并于第6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按企业现有规模测算,预计本项目达产年可实现增量年销售收入100,000万元,可实现增量利润总额16,040万元,增量税后利润13,634万元,增量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0%,增量投资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1.2年。

    本项目已获得江西省经贸委备案(赣经贸投资备[2007]1208号),亦已获得江西省环保局环评批复(赣环督字[2008]248号)。

    (三)国外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生产产品为飞机舱门、机头、机翼等。本次技术改造主要解决影响转包生产的瓶颈问题,同时在关键设备选型方面,适当考虑兼顾后续可能承接的大型飞机转包项目的需要。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由新增的23台(套)工艺设备、新建的6000平方米厂房以及利用公司现有的部分相关设备、生产厂房以及公用辅助设施等组成。

    通过本次转包生产技术改造,能带动公司的生产、管理以及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为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总额为30,395万元(含2,045.73万美元),其中:空客投资项目4,200万元,建筑工程费2,440万元,设备购置费20,892.44万元,设备安装费266.7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 883.27万元,预备费用 1,711.75万元。

    (下转C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