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对于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范围的规范步伐正在日渐加快。继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股市及未上市企业股权被禁后,银监会拟再叫停信托公司资金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方式进行项目投资的模式。业内专家指出,滥用政府信用的行为正在被规范,而投资者也需要关注股权回购类信托产品中隐含的相关风险。
据了解,银监会所发的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并不得将银行理财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但对接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除外。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未来不仅银行理财资金不能投资于股权回购类信托计划,信托公司之前大量发行的‘股权+回购’模式的信托计划,也将面临被禁的命运。”普益财富信托研究员李双红表示。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发行的股权回购类信托产品,大都以信托计划持股的方式,投资某个公司或项目,投资方按照约定在某段时间内持有股权并且取得相应的回报,到期后,则由融资方回购股权。这类信托产品,不仅面向手头投资金额较大的信托类客户发售,也经常通过银信合作的方式,被包装成股权投资类银信产品面向银行的理财客户发售。
据普益财富研究员张星介绍,市场上发行的股权投资类银信产品,其募集资金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庞大,“至少上亿,多的甚至达到20多亿的融资规模。”而其也因为较高的收益率(一般都在年化收益6%以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然而,由于今年以来,随着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逐步落实,信托公司固定资产股权投资业务成为业内新的追捧对象,各类股权回购式信托计划也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不过投资者需要关注的是,一旦到期时出现问题,某些信托产品虽然有地方政府的担保,但是万一股权受让方无法支付股权受让价款,而地方政府的财政也无力承担,不仅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影响,甚至连投资本金都可能遭遇损失。”张星提醒道。
也因此,业内人士预计银监会此次试图规范相关业务,正是出于防范被过度使用的地方政府信用对信托产品造成的隐含风险。而投资者也应该从相关政策中察觉出此类产品暗含的投资风险,而不要一位追求高收益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