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1人,代表公司股份408,595,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408,149,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公司股份445,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提审议案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赞成:408,477,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 ;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 ;反对:50,0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2)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408,236,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 ;弃权:318,5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8% ;反对:39,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