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9-L2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09年7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星泰公司”)将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5.31%,星泰公司将以阳光上东C9区部分在建工程及其附属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