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8月3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集团”)通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银鸽集团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14.54%国有股权。
银鸽集团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国有股权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拟转让股份数量
本次拟转让股份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名称: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银鸽投资,证券代码:60006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或“公司”) 设立于1993年,是由原漯河市第一造纸厂、舞阳冠军集团公司、舞阳县明宇盐化集团公司、舞阳云鹏集团公司、河南省漯河市彩色造纸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并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股份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7)117号、118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银鸽投资总股本为550,249,429股。
截止2008年12月31日,银鸽投资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650,277,363.69元,负债为2,199,813,606.04元,股东权益为1,450,463,757.65元。
本次拟协议转让银鸽集团所持有的银鸽投资80,000,000股股权,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14.54%;保留17,712,800股股权,占银鸽投资总股本的3.22%。
二、拟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拟受让银鸽投资股份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法人,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1)保持银鸽投资现有业务稳定,并推动银鸽投资发展;(2)保持银鸽投资的注册地和纳税地不变;(3)保持银鸽投资员工的基本稳定。
3、意向受让方受让8000万股权后,将对银鸽投资未来发展有重大改善作用。
三、拟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和资料要求
拟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请于2009年8月7日17时30分之前向银鸽集团提交受让意向书及相关资料。
拟受让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向银鸽集团提供以下资料:
1、受让意向书。
2、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介绍。
3、本次受让的目的,是否有对银鸽投资进行重组的计划,如果有,提供初步重组方案。
4、报价及报价说明。
5、银鸽集团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银鸽集团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
四、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5-2355681
传 真:0395-2355302
电子邮箱:xss0065@sina.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银鸽路中段
邮 编: 462000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