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信息披露
  • A4:信息披露
  • A5:期货·债券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板·创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2009 8 5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C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25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章程修改事项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9032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总经理审批1亿元以内买方信贷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限制在1亿元以内,并授权其总经理全权办理包括担保在内的相关事宜,详见第2009033号公告。

      关联董事高云峰、胡殿君、刘学智回避表决此议案。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控股子公司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该公司在宁波银行深圳分行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详见第2009033号公告。

      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周朝明回避表决此议案。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免担保。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5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免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9033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09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分别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总经理审批1亿元以内买方信贷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出席率为100℅,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截至目前公司只为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和1,257万元买方信贷提供担保,除此之外未对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大族数控为1,032万元买方信贷提供担保,其他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族冠华计划开展买方信贷业务,额度限制在1亿元以内,大族冠华将对1亿元以内的买方信贷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逊电子”)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沙河新围工业区第九栋

      法定代表人:杨朝辉

      成立时间: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58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用于电路板和液晶片的检测机,以及从事计算机辅助软件、电子工模具的开发业务。产品50%外销。检测机售后维修、保养服务(以上仅限上门服务)。

      公司持有麦逊电子61%的股份,公司为麦逊电子的控股股东,麦逊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

      2、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实际发生时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麦逊电子担保事项

      ①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②担保方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③被担保方名称: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

      ④债权人名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⑤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数额为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该笔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另加两年止,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买方信贷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以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麦逊电子担保事项

      ①麦逊电子的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298.84万元,负债总额为2,989.93万元,净利润为644.83万元,净资产为6,308.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15%,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麦逊电子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其无偿担保。

      ③麦逊电子的资信情况

      该公司的信用等级为A级,信用状况良好。

      2、大族冠华买方信贷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该业务有助于大族冠华开拓市场、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回购设备的风险。

      五、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王永兴先生、王时中先生对本次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大族激光本次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大族激光此次担保系出于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公司字[2000]6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系大族激光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本保荐机构认为:大族激光本次为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大族冠华计划提供的买方信贷担保,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签署具体买方信贷担保合同前,大族激光和大族冠华应当审慎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

      2、在签署具体买方信贷担保合同前,出现《公司法》、《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大族激光《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大族激光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六、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09年8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9亿元和2.9257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25.08%和14.97%,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2.9亿元和2.8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4.84%和14.33%。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