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全面监管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
2009年08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苗燕
《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酝酿推出
⊙本报记者 苗燕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一份名为《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的文件正在由央行金融市场司牵头制订,《办法》将针对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并引导参与机构有序推进金融衍生品的创新。
一位相关机构的人士表示,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对象不仅仅是银行,因此,办法将更加关注稳步推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大环境。办法还拟赋予参与者更宽松的创新环境,规定市场参与者可根据市场需要研究开发衍生产品。
据记者了解,银监会也已经关注到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并且也在制定相关的规定防范风险。两者虽均以金融衍生品为调控目标,但调控的对象有较大差异。
“我们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还非常落后,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因此鼓励创新非常有必要。”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年初时曾公开表示。但刘士余也指出,发展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必须牢牢把握防范风险的基本要求和关键环节,这是必须守住的底线。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此前曾经明确表示,银监会赞成金融创新,但坚决反对高杠杆率下的金融创新。
据了解,对于发展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央行拟研究推出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为标的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此外,央行还提出要在总结目前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推出人民币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交易,丰富衍生产品品种,在条件成熟、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各类结构性的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不断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