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刘眉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洪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国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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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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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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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经2009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540,693,8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70,346,9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11,040,784股。2009 年6 月24 日,公司发布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确定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 年6 月30 日,除权日为2009 年7 月1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9 年7 月2 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811,040,784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09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97元,每股净资产为3.55元。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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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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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15,410.87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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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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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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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4月2日,公司委托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小羊坊同心路1号的房产土地及附属的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以评估值为依据,北京青年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以4000万元人民币竞拍成功,双方于2008年6月30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因受金融危机影响,北京青年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出现履约困难,经协商,双方于2009年5月25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公司同意北京青年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分期支付购房款,最后一笔购房款付款期限为2011年9月30日,并支付全款后再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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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因与北京盈投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投公司)的贷款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盈投公司偿还欠款及利息,并要求公司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详见2004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公告)。公司于2004年12月14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民初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担保诉讼案中止诉讼。目前该案仍处于中止状态,不会对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影响。
2008年4月24日,中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因上述重大诉讼事项涉及公司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并出具《反担保承诺函》:中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为公司的涉讼担保责任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如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由中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获得上述反担保承诺,能够消除公司担保诉讼案的责任风险,如果公司因担保诉讼案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将依据《反担保承诺函》向中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追索,要求其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而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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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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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眉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洪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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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眉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洪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华
合并利润表
200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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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眉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盖洪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华
(下转C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