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七日
附:基金经理简历
赵航先生,中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硕士。曾任大鹏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经理、长城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3年4月10日至2005年5月21日)、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5月19日至2009年4月18日)。2009年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有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8月12日起将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由1000份调整为100份,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调整内容
1、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2、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加上待结转收益可折算份额后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相关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内容。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