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7月27日以书面的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推荐,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
孙宝树先生为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余海清先生为集团公司总经济师;
张淑霞女士为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张洪雁先生为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钱兴北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亚进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李 臣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杜凤文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叶 飞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
孙宝树,男,汉族,52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和党委书记,两委办主任,政府采购办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供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余海清,男,满族,55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张淑霞,女,汉族,54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本公司电气服务分公司财务科长,本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洪雁,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联信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企管部经理,本公司房地产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钱兴北,男,汉族,55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开发区市政公司副总经理,开发区汽车管理处处长,供热发展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亚进,男,汉族,50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工程分公司副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本公司工程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 臣,男,汉族,54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处副处长、副书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副书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经理,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杜凤文,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房地产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部经理,本公司房地产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叶 飞,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副局长,长春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总经理,本公司企管部经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金兆怀、李建华、孟庆凯对董事会聘任孙宝树为总工程师,余海清为总经济师,张淑霞为总会计师,张洪雁为常务副总经理,钱兴北、刘亚进、李臣、杜凤文、叶飞为副总经理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规范。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