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9057523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8.37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宋文雷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李蔚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仲顺和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同孝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王言宝先生、曹传成先生因公出差,未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19905752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将家用厨房电器具、净水设备、水槽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范围,修订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制冷产品(冰柜、冰箱、展示柜、制冰机、酒柜)、日用家电、消毒抑菌设备、家用厨房电器具、净水设备、水槽、锂电池、自动售货机,电动车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营范围的内容,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张力律师、石志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澳柯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澳柯玛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