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发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同时由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涉及该两项议案网络投票方式进一步说明见《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具体如下:
一、本次提示性公告与2009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变更情况如下:
1、本次提示性公告对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程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披露了每个董事候选人姓名、每个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2、本次提示性公告对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程八《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披露了每个监事候选人姓名。
3、在本次提示性公告中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进行进一步细化,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披露每位候选人姓名并作为每项单独议案予以表决。同时对表决方式及计票规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
(1)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①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②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七、议案八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A.股东持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9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9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9的乘积。
B.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2)计票规则
①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②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只包括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的全部表决,不包括适用累积投票的议案七、议案八。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的分项表决为准。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5、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8月11日~2009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15:00至2009年8月1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①截止2009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
2.2每股面值
2.3发行数量
2.4发行对象
2.5发行方式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6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7募集资金用途
2.8本次增发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2.9上市地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选举中采取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的选举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7.1董事候选人鲁冠球先生
7.2董事候选人于建财先生
7.3董事候选人周建群先生
7.4董事候选人沈仁泉先生
7.5董事候选人沈华川先生
7.6董事候选人潘文标先生
7.7独立董事候选人骆家駹先生
7.8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磊先生
7.9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晶晶先生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采取累计投票制);
8.1监事候选人李慧玲女士
8.2监事候选人王二龙先生
8.3监事候选人崔宝军先生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公司间银行借款相互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领取大会代表证。
2、登记地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
3、登记时间:2009年8月1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
邮 编:311215
传 真:0571-82602132
电 话:0571-82832999-5108
无、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者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2日下午14:30 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股东姓名(签名): 代理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券帐户: 股东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 提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 发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4 |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
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7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8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间银行借款相互担保的议案 |
如委托人对上述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59 投票简称:钱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1 | 发行股票种类 | 2.01 |
2.2 | 每股面值 | 2.02 |
2.3 | 发行数量 | 2.03 |
2.4 | 发行对象 | 2.04 |
2.5 | 发行方式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5 |
2.6 |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2.06 |
2.7 | 募集资金用途 | 2.07 |
2.8 | 本次增发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 2.08 |
2.9 | 上市地 | 2.09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 | 2.1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7.1 | 鲁冠球 | 7.01 |
7.2 | 于建财 | 7.02 |
7.3 | 周建群 | 7.03 |
7.4 | 沈仁泉 | 7.04 |
7.5 | 沈华川 | 7.05 |
7.6 | 潘文标 | 7.06 |
7.7 | 骆家駹 | 7.07 |
7.8 | 李磊 | 7.08 |
7.9 | 王晶晶 | 7.09 |
8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8.1 | 李慧玲 | 8.01 |
8.2 | 王二龙 | 8.02 |
8.3 | 崔宝军 | 8.03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间银行借款相互担保的议案 | 10.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①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②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七、议案八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A.股东持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9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9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9的乘积。
B.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4)计票规则
①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②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只包括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的全部表决,不包括适用累积投票的议案七、议案八。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九、十的分项表决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2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15:00至2009年8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09-020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涉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09年8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发出《关于对王晶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关注函》(公司部独董审核关注函【2009】第1号),要求对王晶晶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下列情况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有关王晶晶是否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四)款“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的相关要求。
根据王晶晶先生就职的北京标准咨询有限公司及王晶晶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王晶晶先生于 2004年6月天津大学毕业后,即被标准咨询公司录用为正式员工,至今王晶晶一直在该公司工作。2005年9月王晶晶先生考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专业,2008年7月1日毕业。王晶晶先生在2005年9月起至2008年7月1日期间,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属于脱产学习。
在标准咨询公司工作期间,先后担任项目助理、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参与过为海航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国家电网、中国铝业等30多家企业提供过企业战略、集团管控、组织结构、融资上市、并购重组等咨询方案设计。因此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四)款“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的相关要求。
2、有关王晶晶是否属于“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条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经核查,本公司成立至今未与北京标准咨询有限公司或王晶晶本人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因此,王晶晶先生不属于“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条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因此公司认为王晶晶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同时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法律意见书,认为王晶晶先生具备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五年工作经验,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也未发现北京标准咨询有限公司或者王晶晶本人向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任何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任何书面合同和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