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8 月10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8号
湖北瑞珠制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叶继革先生;
(六)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6,016,8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67%。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题,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上市公司更名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 “HUBEI QIANJI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变更为“ZHONGZHU HOLDING CO.LTD”(均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准的名称为准);根据公司名称变更的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016,808股,同意86,016,808 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的0%;弃权0 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授权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第四条
原文: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QIANJI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现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ZHONGZHU HOLDING CO.LTD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016,808股,同意86,016,808 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的0%。
六、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潘玲、朱艳妮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潜江制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潜江制药《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