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02 转债简称:南山转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8月10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9年8月5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建波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举手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行使“南山转债”提前赎回条款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8]419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公开发行2,800万张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南山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02,并于2008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南山转债”于2008年10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南山铝业”,代码:600219)。
根据《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之“在本期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的约定,公司A股股票自2009年7月14日至8月10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42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决定行使“南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未转股的“南山转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2009-042
转债代码:110002 转债简称:南山转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赎回“南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铝业”、“本公司”或“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8]419号文批准,于2008年4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总额为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南山转债”或“可转债”),代码为110002,并于2008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南山铝业A 股股票自2009年7月14日至2009 年8月10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42元/股)的130%(含130%),已满足提前赎回条件。根据上述约定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09年8月22日下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行使“南山转债”提前赎回条款的议案》,决定对“南山转债”全部赎回。公司将尽快刊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山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的公告》,公布有关提前赎回“南山转债”的详尽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