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09年8月3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09年8月10日召开本年度第4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顺达、金耀华、周新农、李世文、张亚斌、周绍文、陈收、伍中信、魏远、陈学军、梁又姿共11人参加了本次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对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为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在建电力工程的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2004年第5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一道,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目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投资财务公司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2.5%(详见公司2004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2004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财务公司成立四年来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步,金融平台作用得到积极发挥。但目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仅为5亿元,低于全国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平均数,注册资本金偏低,限制了财务公司金融服务能力的进一步发挥。为更好地服务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好财务公司金融平台作用,目前财务公司迫切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为此,财务公司近期提出拟由所有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原出资数额向财务公司增资,共增资5亿元。公司拟在原出资额1250万元的基础上对财务公司增加投资1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资本金为1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2.5%。
通过增加注册资本,财务公司低成本获取外部融资,增加核心竞争能力,将提升对各成员单位的金融服务能力。
由于各增资方与公司同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控制,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周绍文、陈收、伍中信、张亚斌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