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9年8月11日10时30分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李凤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兆君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正文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摘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设立人事监察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临2009-022号《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09-02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09年7月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9年8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在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永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王丹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监事刘大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临2009-022号《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09—02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经调整后的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森工白河刨花板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经审计确认的企业所得税较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认定的实际应交企业所得税多754,634.01元,主要是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9]51号)的要求对该公司2008年度审计确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调整。为此,本公司需调减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754,634.01元,占原全部所得税费用的52.3%,现对该项会计差错进行追溯重述。
该项会计差错更正,需调整本公司2009年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年初余额:调减应交税费754,634.01元,调增未分配利润384,863.34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369,770.67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项目:
单位:元
项 目 | 2009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额 | |
应交税费 | -20,739,649.40 | -21,494,283.41 | -754,634.01 |
流动负债合计 | 806,746,099.83 | 805,991,465.82 | -754,634.01 |
负债合计 | 809,887,823.48 | 809,133,189.47 | -754,634.01 |
未分配利润 | 196,984,620.88 | 197,369,484.22 | 384,863.3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311,089,330.94 | 1,311,474,194.28 | 384,863.34 |
少数股东权益 | 83,615,970.67 | 83,985,741.34 | 369,770.67 |
股东权益合计 | 1,394,705,301.61 | 1,395,459,935.62 | 754,634.01 |
2008年度合并利润表调整项目:
单位:元
项 目 | 2008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额 | |
所得税费用 | 1,442,815.55 | 688,181.54 | -754,634.01 |
净利润 | 47,119,115.52 | 47,873,749.53 | 754,634.0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245,075.40 | 40,629,938.74 | 384,863.34 |
少数股东损益 | 6,874,040.12 | 7,243,810.79 | 369,770.67 |
二、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情况
1、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李凤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兆君先生代为出席),一致同意本议案。
2、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4、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更正。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