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18日
●除息日:2009年8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8月25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741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个人股东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18日
2、除息日:2009年8月1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8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9年8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当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股东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部门:董事会秘书部
联系人:夏冉
联系电话:010-82275566转893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