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09年7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12日上午9点;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5人,代表股份数445,249,04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9.64%。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45,249,0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购置北京办公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45,249,0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姚启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09-03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有4名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宋尚龙由于出差委托董事孙晓峰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高宝祥由于出差委托董事孙晓峰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高福波由于出差委托董事邱荣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曹和平由于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恒发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议案》
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净资本为2,306,637,609.65元,高于中国证监会监管标准200,000,000元和预警标准240,000,000元。公司净资本/净资产的比率为89.30%,高于中国证监会监管标准40%和预警标准48%。
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在证监会监管标准及预警标准范围之内, 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中期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设立代表处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09年8月28日上午9:00在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刊登于2009 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09-03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09年 8月28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点
2、会议召开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
2009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 130021
联系人:刘洋、黄野秋
联系电话: 0431-85096806 0431-85096807
传真:0431-85096816
四、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如无意见,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如下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决议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股东名称(盖章):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〇”;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填“〇”;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填“〇”。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