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9年8月10日、8月11日、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于2009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和相关风险提示公告》,(详见2009年8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除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事项外,公司确认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二)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征询,回复如下:
“1、有关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我公司已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我公司作如下说明:
①自海星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我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重组进程,但由于你公司出现了巨额的或有债务、诉讼导致重组工作无法实施;
②目前我公司正在与你公司原控股股东以及你公司共同协调解决重组工作中的障碍,以推进重组实施进程,但上述工作仍未取得实质性成果。一旦相关问题得到解决,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③我公司依然希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并一直在为此努力,但能否按期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经公司向原控股股东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集团”)征询,回复如下:“我公司截至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股价波动存在相关联关系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额两周之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8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38号),该文件的有效期截至2009年9月17日。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尚未进入实施阶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能否在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时间内顺利实施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ST海星 编号:临2009-090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13日上午在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37号海星城市广场A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386945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7.81 |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会议5人,董事杨毅辉先生、刘克峰先生、徐韬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2人,监事陈占飞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云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黄华敏先生因公出差,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见下表:
议案内容 | 赞成 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93869457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关于对西安海星科技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议案》 | 93869457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3869457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关于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93869457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张文晶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