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证券发行类型: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发行价格及数量:以不低于6.47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股票。
一、非公开发行审核及核准概况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09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09年7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6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1、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的具体范围如下: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中将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6.408%。
(2)本次发行的其余股份将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公司的股票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公司的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公司于2009年5月18日实施了利润分配,发行底价作调整为6.47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根据向特定投资者询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当代科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按本次发行新股的约定,完成本次新股发行。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发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联系方式:
1、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潘云松、姚根发;
发行负责人:杨进;
联系电话:0769-22111109;
联系传真:0769-22119285。
2、发行人: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鸣;
联系电话:027-87596718-8019;
联系传真:027-87596393。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核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63号);
2、《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一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