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住 所:江西省南昌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一)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配售A股(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70号文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售的84,942,478股A股将于2009年8月18日上市。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和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均承诺自本次配售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09年8月18日
3、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4、股票代码:600590
5、本次配售前股本总数:294,495,615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84,942,47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东增加 65,702,051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增加19,240,427股。
7、本次配售后股本总数:379,438,093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同方股份和泰豪集团分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并且,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第一个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7.42元/股(因发行人分别于2006年8月、2007年7月和2008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上述减持价格调整为4.80元/股)。如果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第一个12个月内减持价格低于4.80元/股,则以出售股票价格之30%之金额作为违约金全部支付给泰豪科技。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于2008年10月27日解禁上市流通的11,304,780股本公司股份,自2008年10月28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至2009年10月27日。在此期间不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该部分股份。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股份:65,702,051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ELLHOW SCI-TECH CO., LTD.
注册资本:294,495,615元(发行前);379,438,093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毛 勇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大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软件产品、空调机组、发电机组、输变电配套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医疗仪器、环保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智能建筑弱电工程、中央空调工程、网络信息系统集成、电气自动化工程、环保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设计、安装防盗报警、闭路电视监控工程;汽车(小轿车除外)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主营业务:智能建筑电气、发电机及电源、装备信息产品三大类业务产品的生产、销售。
电话:0791-8110590
传真:0791-8110590
联系人:杨 骏、杨洁芸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配股发行前持股数(股) | 配股发行后持股数(股) |
陆致成 | 董事长 | 男 | 60 | 0 | 0 |
黄代放 | 副董事长 | 男 | 46 | 717,800 | 933,140 |
张宇宙 | 董事 | 男 | 47 | 0 | 0 |
范新 | 董事 | 男 | 49 | 0 | 0 |
曾亨炎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0 | 0 |
王芸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0 | 0 |
周钟山 | 独立董事 | 男 | 35 | 0 | 0 |
万晓民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87,750 | 114,075 |
饶兰秀 | 监事 | 女 | 51 | 166,500 | 216,450 |
孙岷 | 监事 | 男 | 41 | 0 | 0 |
毛勇 | 总裁 | 男 | 45 | 102,750 | 133,575 |
邵建生 | 副总裁 | 男 | 56 | 101,400 | 131,820 |
李春生 | 副总裁 | 男 | 46 | 0 | 0 |
邹映明 | 副总裁 | 男 | 46 | 102,900 | 133,770 |
洪小华 | 副总裁 | 男 | 45 | 55,650 | 72,345 |
邹卫明 | 副总裁 | 男 | 37 | 0 | 0 |
杨骏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97,500 | 126,750 |
李自强 |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男 | 38 | 102,450 | 133,185 |
合计 | / | / | / | 1,534,700 | 1,995,110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同方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截至2009年3月31日,同方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总额为68,865,896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3.38%。上述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4,753,68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4,112,210股,无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同方股份成立于1997年6月25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简称:同方股份,股票代码:600100,主要经营业务:信息技术、能源环境等领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同方股份总资产180.80亿元、净资产84.40亿元,2008年度营业收入139.2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同方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原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以下简称“清华控股”)。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成立于1992年,2003年9月由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拥有同方股份、紫光集团、紫光股份、诚志股份、启迪股份、浦华控股、阳光能源、科技创投、工美装饰、华环电子、比威网络等三十余家控股和主要参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科技、经济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及人员培训等。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清华控股总资产353.24亿元,净资产143.67亿元,营业收入260.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0亿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四)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09年8月12日)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89,525,664 | 23.59% |
2 |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 59,413,892 | 15.66% |
3 |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229,999 | 1.91% |
4 |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216,888 | 1.64% |
5 | 王俊新 | 2,990,000 | 0.79% |
6 |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汇丰中国翔龙基金 | 2,966,990 | 0.78%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87,524 | 0.76% |
8 | 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863,879 | 0.75% |
9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50,250 | 0.75%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99,826 | 0.66% |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134,760 | 21.78% | 19,240,427 | 83,375,187 | 21.97%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0,360,855 | 78.22% | 65,702,051 | 296,062,906 | 78.03% |
三、股份总数 | 294,495,615 | 100% | 84,942,478 | 379,438,093 | 100% |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84,942,478股。
(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7.56元/股。
(三)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2,165,133.68元(含发行费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磊验字[2009]第2005号《验资报告》,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中介机构费、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31,131,017.18元,每股发行费用0.37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611,034,116.50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29元(按公司2009年6 月30 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13元(在公司2009年6 月30 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基础上,按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 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 真: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肖 磊、汪 烽
项目协办人:林剑斌
(二)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泰豪科技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泰豪科技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泰豪科技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
公告日期:2009年8月14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