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41号)。其主要内容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向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115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 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发行人和发行保荐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兵
联系电话:020-86124462
传 真:020-86659040
2、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晓岱、王欣然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 真:010-65051156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4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09-024
南方航空关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的通知,南航集团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75号),其主要内容为:核准豁免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因通过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在H股二级市场上完成的增持,以及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因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