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9年8月14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本公司共有十五名董事,其中盘占元董事因请假出国未参加本次表决,其余董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决议1 批准将本公司注册地变更至洋山保税港区。
今年6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1号),通知明确: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纳税人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根据上述政策,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将向工商部门申请,把本公司工商注册地变更至洋山保税港区。
决议2 批准由本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3.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申请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合计5.2亿美元,用于上述银行的海外机构向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发放5.2亿美元贷款。由本公司为前述贷款向上述银行提供反担保。(详情另发)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09-012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运香港”)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公司将为上述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5.2亿美元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2.9亿美元(不含本次的5.2亿美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亿美元(不含本次的5.2亿美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集运香港的发展,同意为其计划向银行借款5.2亿美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集运香港:注册资本8.159亿美元及100万港元,主营集装箱国际运输,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25亿美元,净资产7.41亿美元。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集运香港因经营需要,拟申请5.2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经与银行方面多次协商,拟由本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3.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申请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合计5.2亿美元,用于上述银行的海外机构向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发放5.2亿美元贷款。由本公司为前述贷款向上述银行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批准由本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3.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申请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合计5.2亿美元,用于上述银行的海外机构向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发放5.2亿美元贷款。由本公司为前述贷款向上述银行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9亿美元(不含本次的5.2亿美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