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福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唐任伍委托独立董事王雍君进行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文棠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现公司董事会执行该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鉴于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香油脂厂为公司分公司,在资产剥离过程中无法直接将其作为一个独立主体整体转让,现一致同意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需要,注销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香油脂厂(分公司),在该厂注销后将资产置出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ST天香 公告编号:2009-临047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5月9日,我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受理我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材料。
2009年6月1日,我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429号《关于核准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同日,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430号《关于核准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根据上述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我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天津滨海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事宜。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批复之后,我司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我司与各债权银行协调按照签订的债务转移协议转移公司原有负债,依照之前与各债权银行所签署的还款协议。我司已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划付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的首笔应还款项;在2009年7月30日前划付了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应还款项。截至本公告日,我司还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款项尚未划付。
同时,我司正按照核准后的资产重组方案,尽快办理置出资产交割等相关手续;天津滨海关于资产置入的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并将在我司负债完全剥离后办理置入资产的过户手续,之后我司将立即申请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程序和恢复上市工作。
在此期间,我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