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9年8月17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2009年8月17日证券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3人,代表公司股份137,941,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36,056,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0人,代表股份1,884,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按照预定的程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李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137,498,91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
反对股数7,36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股数435,0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二、《关于购买南京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15,200,99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
反对股数44,56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弃权股数925,49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 %。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1,770,250股不计入本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980,34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
反对股数36,46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弃权股数924,49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拓创律师事务所耿全义律师与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拓创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鲁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30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杜书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郭文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李超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会议增选李超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公司增补李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有关李超先生的个人简历,公司已于2009年7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