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9年8月21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
已通过民生银行网点或个人网银(贵宾版)开通基金直销代收付业务的全国地区民生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账户登记、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五、操作说明
1、持有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在首次开通基金网上交易前,需要先在中国民生银行网点柜台签署基金直销资金代收付协议。若持卡人已开通民生网银贵宾版,也可直接登录民生网银签署该协议。
2、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进入“e网金”页面,按照相关提示申请开户、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3、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查询等业务。
六、交易费率
持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非货币市场基金统一适用费率为基金公告规定的申购费率的40%,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B类免收申购费与赎回费。网上交易方式下的相关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网上交易业务进行咨询: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信箱:fsf@fsfund.com。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进行网上交易时,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服务协议和业务规则,了解基金投资和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结转的公告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3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8月17日对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9年7月15日起的收益集中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结转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8月17日将每位投资人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结转,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人的累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人累计收益=∑投资人日收益(即投资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注:本次累计收益计算期间为2009年7月15日-2009年8月16日。
二、收益结转份额时间
1、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8月17日。
2、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日:2009年8月18日。
三、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结转免收手续费。
四、提示
本基金投资人的收益每日进行分配,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集中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次收益结转日至当月结转日的前一日,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另外,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提请广大本基金的持有人定期核查自己的账户余额。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按日进行收益分配,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小数点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此,当账户余额过低时,将出现无收益分配的情形。此时,持有人可选择追加基金份额或者全部赎回等方式避免自身资产的损失。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章节。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