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在福州建福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4名,董事周国萍、张建新因故委托董事李建寅出席,三名独立董事均未出席亦未委托,其中:颜永明因事回老家,于宁杰和潘琰临时有事。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建寅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暂不确认公司出售兴业银行股票相应投资收益的议案》
由于5月14、15日出售兴业银行股票423万股事宜事先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暂不确认出售上述兴业银行股票相应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09-018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半年度业绩预告之第二次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业绩大幅下滑,预计本报告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5988万元。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266万元
2.每股收益:-0.033元
三、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1、原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情况
公司在2009年5月20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0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曾对《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上半年亏损(4500——6000)万元修正为预计净利润1500万元以上。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于2009年5月14、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兴业银行股票423万股,获得投资收益约11181.01万元。
2、造成上述差异的原因
公司出售上述兴业银行股票后,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即将所处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取得之价款与该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从原计入资本公积部分金额相应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鉴于上述出售兴业银行股票的行为事先未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尚不能确认投资收益。鉴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暂不确认上述投资收益,并调整相应账务处理,即将所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出售时取得的价款与初始投资成本差额(原计入投资收益部分)暂转回资本公积。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对业绩之再次修正带来的不便向投资者致以歉意,并请各位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