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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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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2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8月16日下午14时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楼江跃、郑可集、何勇、金德钟、孙笑侠、陈凌、辛金国亲自出席会议,金钦法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楼江跃董事出席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朱文革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孙笑侠董事出席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楼江跃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为双方从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互相担保,互保余额不超过5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10年4月6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江跃、郑可集、何勇、金德钟、金钦法回避表决。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担保金额为8.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为双方从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互相担保,互保余额不超过3,5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09年12月10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2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9月3日上午1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26日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

    2、《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分项表决);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3)发行对象;

    (4)发行方式;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6)锁定期;

    (7)上市地点;

    (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提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第1项至第3项、第5项提案内容详见2009年6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会议出席对象:

    2009年8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九、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9月1日和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6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霞、邹瑜、包宇芬

    十、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9月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提案数量投票股东
    738052广厦投票14A股股东

    (2)表决提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序号,以99.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提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提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提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公司

    简称

    提案

    序号

    提案内容对应申

    报价格

    广厦投票  1.00元
    广厦投票 《关于公司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 
    广厦投票2逐项表决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0元
    广厦投票3逐项表决二: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3.00元
    广厦投票4逐项表决三:发行对象4.00元
    广厦投票5 5.00元
    广厦投票6逐项表决五: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6.00元
    广厦投票 逐项表决六:锁定期7.00元
    广厦投票8逐项表决七:上市地点8.00元
    广厦投票9逐项表决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9.00元
    广厦投票10逐项表决九: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10.00元
    广厦投票11逐项表决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11.00元
    广厦投票1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提案》12.00元
    广厦投票1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13.00元
    广厦投票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14.00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738052买入赞成1股
    738052买入反对2股
    738052买入弃权3股

    (4)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浙江广厦”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52买入99.00元1股

    ②股权登记日持有“浙江广厦”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52买入1.00元1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

    对于重复投票,以现场表决为准。

    (2)通过交易系统对提案投票时,对同一提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

    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十一、其他事项

    1、会期一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提案

    序号

    提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   
     《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   
    2逐项表决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逐项表决二: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4逐项表决三:发行对象   
    5逐项表决四:发行方式   
    6逐项表决五: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7逐项表决六:锁定期   
    8逐项表决七:上市地点   
    9逐项表决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0逐项表决九: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1逐项表决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1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提案》   
    1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2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互保实行等额原则,担保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89,85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9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同意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和置业”)与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锐”)签订互保协议,为双方从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互相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担保经过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勤,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上城区长生路58号439室,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计算机软硬件及无线网络的技术开发,承接监控工程、安防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室内装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生化试剂、分析仪器、消防设备、安防设备、监控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货物进出口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浙江华锐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浙江华锐2008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08年
    资产总额2,707.95
    负债总额973.69
    净 资 产1,734.26
    利润总额279.49
    净 利 润209.61
    资产负债率35.97%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互保期限:至2010年4月6日止;

    3、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4、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和置业与浙江华锐互保实行等额原则,担保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浙江华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并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8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5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2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 8.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次互保金额限制

    ●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9,85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09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子公司互保,担保金额为8.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2月5日

    住所:杭州市湖滨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楼忠福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广厦控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86.41亿元,负债总额141.85亿元,净资产21.36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8.3亿元人民币;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截至2008年12月31日,广厦控股及其子公司已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40,475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

    5、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的主要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人 担保借款金额
    公司本部: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公司3,500
    公司子公司:  
    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
     3,200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00
    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
    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5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500
    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6,000

    6、主要关联方情况介绍: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法人代表:楼明;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2008年末,资产合计587,580万元,负债合计353,227万元,净资产179,086万元,资产负债率60.12%。2008年度净利润7,979万元。

    浙江广厦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法人代表:卢淳良;住所:丽水市天宁工业区微机电园区一幢二楼,经营范围:水电资源开发,电力生产、机电设备安装,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等。2008年末,资产合计27,616万元,负债合计9,787万元,净资产17,828万元,资产负债率35.44%。2008年度净利润-6万元。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楼明;住所:定海区解放东路33号,经营范围:石油、煤炭、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开发等。2008年末,资产合计18,844万元,负债合计15,453万元,净资产3,391万元,资产负债率82.00%。2008年度净利润-299万元。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法人代表: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二级等。2008年末,资产合计152,091万元,负债合计101,582万元,净资产50,509万元,资产负债率66.79%。2008年度净利润4,790万元。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8亿元,法人代表:楼正文;住所:吴宁镇振兴路1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2008年末,资产合计91,815万元,负债合计41,210万元,净资产50,605万元,资产负债率44.88%。2008年度净利润6,388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广厦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控股集团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广厦控股及其子公司已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40,475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本次互保仍需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担保,被担保方以其所有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并在实施后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详细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被担保方进行互保,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有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我们已提醒公司,减少对外担保总额,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新《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8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5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9-2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3,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互保实行等额原则,担保余额不超过3,500万元。

    ●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89,85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9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互保的提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置业”)与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华美”)签订互保协议,为双方从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互相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3,500万元。

    上述担保经过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2003年4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秦元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78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和装饰材料(均不含化危品)销售;装饰设计咨询服务。2008年末,资产合计 8,109万元,负债合计3,042万元,净资产5,067万元,资产负债率37.51%。2008年度净利润7万元。

    东泰华美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互保期限:至2009年12月10日止;

    3、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超过3,500万元;

    4、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置业和东泰华美的互保实行等额原则,担保余额不超过3,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东泰华美资产、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8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5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