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9年8月14日、8月17日、8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跌停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和相关风险提示公告》(详见2009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除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事项外,公司确认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3、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核实,除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事项外,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8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38号),该文件的有效期截至2009年9月17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能否在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时间内顺利实施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