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8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存货跌价准备变动的议案。
批准2009年第二季度转销原材料跌价准备人民币88,994万元,转销备品备件跌价准备人民币8.96万元。
批准2009年上半年计提备品备件跌价准备人民币1,224.13万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未经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决定成立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推选王振华先生、苏勇先生、许亮华先生、韩轶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签署2010年至2012年《矿石购销协议》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四、同意聘请香港新百利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2010年至2012年《矿石购销协议》的关联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并就其是否公平合理向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1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8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十九楼二号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刘先礼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张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未经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也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存货跌价准备变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规定,符合公司营运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两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