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通知于2009年8月6日发出,会议于8月18日在成都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顺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郭振英先生、董事伍康定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李成玉先生和董事李文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共10名。5名监事、4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前,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09年第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邱国凡先生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李成玉先生、委员伍康定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上半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一、2009年上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将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09年8月仁宗海电站投入运行,至此,田湾河梯级电站6台机组投产,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根据田湾河公司股东会第六次会议对2009年财务预算的审议决议,股东方不再投入资本金,尾工工程部分所需后续资金通过经营现金回流和银行贷款解决。
截止8月14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剩余金额尚有2856.74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35,897万元的7.96%,存放于公司专用账户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前次募集资金余额2856.74万元(利息收入准确数以转为流动资金时点的结息数为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5%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金元证券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2.5亿元滚动贷款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5亿元滚动贷款额度,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分批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五、关于向“川投和谐基金”捐款的提案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在投票表决时,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伍康定先生和李文志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川投集团党委《关于印发<川投集团和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设立“川投和谐基金”主要用于帮扶川投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公司的困难员工,对困难员工在生活、子女上学、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给与帮助。“川投和谐基金”的主要来源一是川投集团员工和所属公司自愿捐赠;二是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捐赠。
为更好地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作用,同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意见,向“川投和谐基金”捐款100万元,其中公司本部捐款10万元,下属各企业共捐款90万元。
本次会议还进行了专题学习,学习了上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编号:2009-03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通知于2009年8月6日发出,会议于8月18日在成都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由监事会主席赵德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2009年上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09年上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上半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报告中的财务决算符合各项会计规定。
二、关于对《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对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实际使用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投入计划项目相符。
三、关于对公司将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将2007年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此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急需,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关于对公司向银行申请2.5亿元滚动贷款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向银行申请新增2.5亿元贷款是为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资金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
五、关于对公司向“川投和谐基金”捐款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次捐款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发挥了公司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良好形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