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09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19日(星期三)9: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国元信托大厦23层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凤良志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8人,代表股份1,331,969,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53%。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三项议案,其中:议案一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二、议案三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331,969,0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此议案获得通过。根据此议案:同意修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2、《关于选举方兆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331,969,0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此议案获得通过。根据此议案: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方兆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1,331,969,07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王肖东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