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09年8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20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刘伟琪、李敬和、王开国、肖遂宁、刘宝瑞、胡跃飞、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等共13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单伟建、马雪征因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伟琪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康典,监事管维立、肖耿、周建国、马黎民、矫吉生和叶淑虹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上半年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本次核销呆账本金和垫付诉讼费用折人民币58,328,800.51元(其中呆账本金57,457,327.32元、垫付诉讼费871,473.19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30日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予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额度人民币六亿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以上关联交易。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周建国先生同时为我行监事会成员,因此本行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五、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09年8月修订)》。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委员会增加成员的议案》。
同意增加汤敏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信息报告指引》。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信息报告指引系根据中国银监会要求制定。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安排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开国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09年递延奖金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执行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建信用卡专营机构的议案》。
同意筹建信用卡专营机构,并拨付不少于一亿元人民币的营运资金,授权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金额。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