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0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资产质押的议案》。(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随着金融市场的变化,公司在具体实施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融资计划中涉及资产质押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审批。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09—01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0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资产质押的议案》。(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