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
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尚未结束,中国汽车零部件另一产品铝合金轮毂又将遭遇欧盟反倾销调查。这几起案件,涉及金额之大,对中国企业影响之深,历史罕见。而据海关统计,受贸易壁垒影响,今年前7个月,仅广东省出口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就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7.1%。令人不解的是,在与欧美的贸易争端中,为什么站在“被告席”上的往往是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中国?
说起来,欧美今年以来对中国的贸易政策曾令人“鼓舞”。2月下旬,欧委会通过了欧盟新的对华政策文件和贸易文件。文件连续用了三个“共同”来定位和展望未来的中欧关系:共同的目标将使中欧为共同解决当今的国际问题而共同努力。文件同时强调,新的对华政策文件是欧盟对中国上升为重要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力量的回应,它将对未来的中欧关系提供指导。随着中欧伙伴关系日益紧密,欧盟将继续把中国看作合作伙伴,支持中国成为开放的多元化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欧盟将加强与中国在贸易、能源、气候变化和国际发展方面的合作,深化双边经贸关系,扩大科技合作,共同推动国际安全。同样,7月底的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双方就事关两国关系发展的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对话机制作为独特的论坛,有助于双方加深了解、扩大共识、减少分歧、增进互信、促进合作,有助于双方在解决全球金融危机、地区安全关切、全球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等共同挑战方面进行合作。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中美将各自采取措施促进国内经济平衡和可持续的增长,以确保从国际金融危机中有力复苏,这些措施包括增加美国的储蓄和提高消费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在贸易方面,双方将致力于更加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以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促进创新。
可缘何对中国贸易保护却持续升级呢?
贸易保护主义在欧美国家由来已久,尤其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奥巴马上任之后,美国民主党内部对贸易保护主义又比较执着,再加上现在正处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由金融不景气到经济持续衰退。世贸组织7月22日公布的《2009年世界贸易报告》修正了其关于2009年全球贸易形势的预测,认为今年全球贸易额将下降10%,降幅高于3月预测的9%。欧美各国在不断增大的经济压力下,针对本国企业特别是落后产业的保护进一步增强,进而推动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频频出台。极力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中国自然首当其冲。
据WTO的统计,去年全球40%的反倾销案件、70%的反补贴案件都是针对中国的出口产品。今年上半年,中国遭遇的各类贸易救济调查就达到60起,涉案金额82.67亿美元,同去年全年涉案金额62亿美元相比,增幅明显。其中,美国对华发起“两反”、“两保”调查共5起,看似不多,但涉案企业多,金额大,影响面广。而且,美国还利用产品召回制度、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限制中国出口美国产品。今年初以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以产品安全为由对中国90多类产品实施召回。同时美国还发布多项技术性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值得警惕的是,金融危机大背景下,美国在贸易保护和贸易摩擦手段的运用上还出现了许多新趋势,贸易保护措施更趋多样化,保护手段也逐步由传统的关税壁垒和反倾销措施向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绿色壁垒等“超贸易保护主义”手段演变。
在欧盟今年实施的129项正式反倾销措施和7项反补贴措施中,涉及中国的超过三分之一。最典型的就是7月27日,欧盟成员国正式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线材征收最高达24%的正式反倾销税,为期5年。7月28日,欧盟反倾销委员会经投票表决,支持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正式反倾销税。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把欧盟的这一做法列为伦敦金融峰会后全球明显违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的四大“典型”事例之一。
现实再清楚不过,改善贸易环境,减少贸易争端,我们必须与欧美共同努力,而“加强协调,追求共赢”应成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从多边贸易平衡层面来看,欧美同中国要通过政治协调、自我约束实现更多的开放,在总量上各国也要基本上保持贸易平衡。去年以来,中国在改善国际贸易环境、平衡贸易收支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比如曾多次派采购团赴欧美采购等。今年7月,为促进双边贸易平稳,由商务部等部门率领的中国贸易投资促进团第四次启程赴欧,在意大利、瑞典、芬兰、葡萄牙四国分别举办双边经贸合作论坛暨企业家洽谈活动,签署一系列双向投资、技术合作、先进设备引进以及货物、服务贸易等商务合同和合作意向。
从国际合作层面看,虽然欧美政要一再重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但要言必行,行必果,显然还要重重阻力,我们不仅希望他们能采取实际行动履行承诺,同时更希望积极推动重启多哈回合谈判,以商讨充实可能达成协议的技术性问题,并化解当前存在的分歧。就中国本身而言,应努力实现出口贸易的转型升级,降低对外需和外资的过度依赖,提高中国制造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此外,还要加强与欧美的双边谈判进程,争取使其尽快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再从WTO制度建设层面看,由于现行的WTO协定存在很大程度的模糊性,赋予了各缔约方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导致贸易救济措施被欧美等国过度滥用,除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被滥用外,还有《反倾销协定》与《保障措施协定》等。因此,我们应建议尽快改革和修订WTO有关协定的具体条款,使其进一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政策边界需进一步明晰。而欧美和中国各自的贸易法规应严格遵循和符合WTO规则要求,原有的一些不尽合理的规定应当尽早废除。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高级培训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