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对已披露的2008 年财务报告有关科目
进行追溯调整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6月,公司根据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缴纳2005-2007年度所得税、增值税5,602,969.15元,对此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导致本公司2009年年初留存收益减少1,791,645.59元。在本公司编制的比较会计报表中,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已经按照追溯调整后的数据填列。
对于上述追溯调整,公司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深鹏所股审字【2009】第14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调整后的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对于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追溯调整的处理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同意予以追溯调整。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黄河旋风 证券代码:600172 编号:临2009-010号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已披露的2008 年财务报告有关科目
进行追溯调整的意见
2009年6月,公司根据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缴纳2005-2007年度所得税、增值税5,602,969.15元,对此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导致本公司2009年年初留存收益减少1,791,645.59元。在本公司编制的比较会计报表中,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已经按照追溯调整后的数据填列。
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已于2009年7月28日审议通过,与2009年7月30日进行了公告。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要求,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调整后的200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对此,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深鹏所股审字【2009】第146号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上述对公司已披露的2008 年财务报告有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的发生。
独立董事:李鸿昌、邹源、鲁鸿贵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