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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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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股票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2009-20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8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13人,实到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9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上海港机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港机厂”)于2006年在中交集团重组上市过程中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厂依据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以下称“改制”)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改制后的入账价值。由此,上海港机厂对于其下属子公司及上海江天实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等于应享有的该些公司的账面净资产的份额,其差额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以下称“公司制改建评估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在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06)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要求,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公司制改建评估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中,能够分摊至各项可辨认资产,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应资产并在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或摊销;无法分摊至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并在10年内平均摊销。

    财政部在再版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08) 》中,对《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06)》进行了修订,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并且对长期股权投资于首次执行日的新旧衔接办法进行了修订。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更,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上述公司制改建评估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予以冲销,并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上述追溯调整对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原合并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经重述的合并财务报表
    其他非流动资产162,767,056(162,767,056)-
    无形资产2,374,429,741(59,228,442)2,315,201,299
    资本公积5,978,275,435(271,617,657)5,706,657,778
    未分配利润4,710,013,60049,622,1594,759,635,759

    3、关于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港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管理,现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上海港机厂持有的上海港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份(1,860万,占9.3%)出售给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使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上海港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然后由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港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注销上海港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人地位,从而使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人员、资产、业务齐全,保持持续经营状态。该议案需提交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审议,并报主管商务委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4、 关于注销中交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简化管理结构,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拟注销中交上海港机厂,上海港机厂持有的上海江天实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由振华重工承继,该议案需等下岗分流人员基本买断工龄后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股票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2009-2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位,实到三位。会议由符敦鉴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     公司2009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09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09年上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监事会审议公司2009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公司2009年半年报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