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8月25日
2.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 座16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贺占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126,266,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4.67%。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5,554,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62%。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以所持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10%的股权,即3,000万股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天骄支行1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126,266,2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主要内容:同意公司以所持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50%的股权,即15,000万股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天骄支行16,4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126,266,2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正平 陈茂云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7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