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8月23日作出((2009)铜中法技指字第0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清算组的组成人员为:
组 长:杨忠武(铜川市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尚洪泽(铜川市副市长)
郭宝仓(铜川市国资委主任)
杨光华(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成员:路一民(铜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建中(铜川市监察局局长)、党志刚(铜川市国资委副主任)、赵官龙(铜川市发改委副主任)、付护省(铜川市重工办副主任)、穆新安(铜川市经委副主任)、王彦奎(铜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宋小平(铜川市规划局副局长)、陈长远(铜川市环保局副局长)、任顺顶(铜川市信访局副局长)、张鹏祥(铜川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少尉(铜川市房产局副局长)、赵战民(铜川市公安局副局长)、吴西瑞(铜川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杜国庆(铜川市审计局审计处副处长)、刘金坪(人民银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行长)、叶允斌(铜川市银监分局副局长)、高金福(铜川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军焕(铜川市总工会副主席)和尹正友(炜衡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总联系人:郭宝仓和党志刚;管理人履行职责的联系地址:铜川市新区铁诺南路新凯悦酒店1号楼2楼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邮政编码:727031;联系电话:0919-3380136。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09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铜川市咸丰路中段12号银河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联系地址:铜川市新区铁诺南路新凯悦酒店1号楼136房间;邮政编码:727031;联系电话:0919-3380136。联系人:冯耀平。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13.2.6 和13.2.7 条的规定:自公司股票2009年8月26日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09年9月23日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待公司重整计划批准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