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5月4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申万巴黎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申万巴黎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巴黎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二、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邮编:200021;咨询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传真:+86-21 63353816。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
3、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机构的业务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能适时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届时将另行公告。
三、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赎回的原则和数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的,应一次性赎回。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赎回费率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信息,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持有不满1年 | 0.5% |
持有满1年、不满2年 | 0.25% |
持有满2年 | 0% |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已从2009年7月14日起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管理人在深交所行情发布系统披露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披露简称为“申巴消费”,代码为“163108”。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